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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3-04-29阅读次数:1826



      新《印花税法》从2022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步废止。由条例上升为立法,印花税已成为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税种之一。鉴于此,结合我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日常工作中都有合同签订等涉税事项,有必要普及一下印花税申报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如下:
      一、纳税申报主体。全公司范围内金领、金马、金领海陵分公司、金领姜堰分公司、金马兴化分公司等分别作为印花税纳税申报主体,按季登记汇总申报纳税。
      二、合同种类及对应税率。常用的合同按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进行分类,不同的合同种类对应不同的税率。(详见附表)
      三、合同登记管理要求。
      1、各责任部门和项目部按分工负责所签订文本合同的登记汇总。特别明确:建设工程总包合同由经营开发部负责;分包合同由各项目部负责;银行借款合同由财务审核部负责;车辆保险合同由办公室和有关项目部负责。
      2、合同金额应区别统计填写。合同条款中明确含增值税具体金额的,合同金额按合同含税金额减增值税的净额填写(为合理避税,管理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含增值税额);如为采购框架合同或单价合同,则合同金额按季度实际发生含税金额统计填写;无实质性内容的框架协议不需登记填写;金领、金马各自范围内的内部交易合同暂不需登记。
      附:《印花税法》税目及税率表
税目 税率
运输合同 0.3‰
承揽合同 0.3‰
建设工程合同 0.3‰
借款合同 0.05‰
融资租赁合同 0.05‰
买卖合同 0.3‰
技术合同 0.3‰
仓储合同 1‰
保管合同 1‰
租赁合同 1‰
财产保险合同 1‰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0.5‰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0.5‰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0.5‰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0.3‰
营业账簿 0.25‰
文/孔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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