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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苏段水上砂石过驳区全面取缔

发布时间:2021-01-27阅读次数:2958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长江江苏段航运经济迅速发展,加上当时港口吞吐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水上过驳作业开始兴起,在一定时期内,缓解了沿江砂石装卸码头不足和沿江城市建设发展对砂石等原料旺盛需求的矛盾。 
       2017年,江苏在全省广泛开展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三年集中努力,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砂石供应,“江苏按照特许经营方式,由8家经营管理主体对7个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进行规范化管理,2019年完成3.39亿吨砂石过驳量,为区域砂石市场提供了临时保障支撑。 
       12月7日,江苏省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明确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按照《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撤销、关停长江江苏段设置的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为此材供部积极改变我公司的砂石运输模式,江西、湖北等地砂石由原来的万吨大船通过高港过驳区,再用小船短驳到内河码头,转变为直接用2500吨~3000吨的船只直接运送到我内河码头。为此材供部在去年就开始寻找和筛选了一批手续齐全的船只负责运输,既降低了中转费用,又减少了运输途中的砂石损耗。 
       所以此次长江过驳区的取缔对我单位的运输成本未造成大的影响,而通过近期对周边的其他单位的了解,由于高港过驳区的取缔,加上本身自己内河河道较小和高港港务码头船舶较多等因素影响,导致现阶段的运输成本平均增加了7元/吨,不排除短时间内还会有增加的趋势。 
       随着各地地方政府加快推进砂石码头和砂石集散地的建设,并鼓励方案外具备砂石承接能力的沿江散货码头积极参与砂石作业,长江船舶的运输行情会逐步走向稳定。

文/陆玉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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